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:
以下营运车辆经(连州运管催202412号)催告单催告,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办理年度审验,根据《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,注销其《道路运输证》,现予以公告。
附件:逾期未年审车辆注销清单.xls
连州市交通运输局
2025年2月28日